这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宣言。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号角。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务必抓紧抓好。
为了立“良法”,行“善治”,上海、北京、广东、浙江、安徽、福建等地积极探索,突破“闭门造车”樊篱,全面倾听民意,充分吸纳民智,力促民主立法,确保立出的法管用好用。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工作紧跟时代发展进步的节奏,一路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吃空饷”“裸官”“红包”“奢靡”“官赌”……在不久的将来,涉及这些问题的领导干部,或许受到的不仅仅是党内处分,还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当前,不执法、乱执法等现象,以权谋私、执法寻租等问题依然存在,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仍有一定距离。
废止劳教制度、出台防范冤假错案制度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法机关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突破口。这一重点改革如何破题?有何难点热点?
国家现代化,关键是人的现代化。当新华社记者近期以“全民守法”的视角在全国各地展开采访时,深感势不可挡然而错综复杂的“潮涌”:在国家迈向现代化的转型同时,国民也在迈向现代公民的转型。
新华社记者走访了多位法律界专家、官员和基层干部群众,他们对全民普法取得的巨大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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