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 全国政协主席汪洋21日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开幕会上代表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政协的重点工作。必须继续抓好贯彻落实,注重固本强基,把人民政协制度坚持好、把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好。
——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要通过制度运行、民主程序和有效工作,努力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使人民政协更好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
——有序有效推进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要坚持性质定位,明确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不是立法机构,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体现“我有你没有、我能你不能”政治优势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要强化协商功能,明确政协作为组织和承担协商任务的机构,不是协商主体,而是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不是“和”政协协商,而是“在”政协协商;要把握丰富内涵,明确政协协商还包括政协内部各界别委员之间的协商,推动政协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建立健全协商工作规则,推动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探索政协协商制度化实践的新经验新做法。
——深入做好凝聚共识工作。要树立正确履职观,深刻认识建言资政是履职成果、凝聚共识也是履职成果,甚至是更重要的成果。要寻求最大公约数,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坚持大团结不搞“清一色”、坚持大联合不搞“单打一”。要不断通过加强学习明共识、协商交流聚共识、团结-批评-团结增共识。要增强工作实效性,有的放矢地做好宣传政策、理顺情绪、增进团结的工作。
——强化委员责任担当。要强化责任肯担当,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要提高能力善担当,加强理论学习,开展读书活动,建设“书香政协”。要模范带头真担当,关键时刻靠得住、站得出、敢发声,以立场坚定、模范履职的实际行动践行责任委员的要求,影响带动所联系的界别群众一道前行、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