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胡浩、刘慧)备案审查是我国维护法制统一、维护宪法权威的一项重要宪法性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1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后,社会反响很大,审查建议数量出现大幅度增加,仅2018年1月和2月,就收到备案审查建议4000多件。
“当然对这4000多件我们正在进行甄别,有一些是表示感谢、支持的,也有一些是提出新的审查建议的?!毙戆脖晁?,总体来说,审查建议数量大,增长速度快,涉及领域广。经梳理,审查建议内容主要包括市场经济活动、公平竞争规则方面的规定,有关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有关婚姻家庭、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规定,以及有关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刑事、行政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内容既反映了我们的法规、司法解释调整的社会关系日益广泛、复杂,也反映出人民群众依靠法律的途径、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不断增强?!毙戆脖杲樯?,对于公民的审查建议,将逐一接收、登记、审查研究,发现存在与法律相抵触或者不适当的问题,积极稳妥地做出处理。
他介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现在主动审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报送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逐件进行主动审查,二是有重点地进行主动审查,即对地方性法规有重点的,不是普遍的进行审查。此外,就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处理,从而纠正和解决了一批法规、司法解释中存在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1527件,按照职责分工,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的是1206件,占比79%,其中建议对行政法规进行审查的24件,占2%,建议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的66件,占5.5%,建议对司法解释进行审查的1116件,占92.5%。